郴州财政:“五举措”打好防范化解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0日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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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郴州财政积极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中省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部署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攻坚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该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组长、3名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债务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强化机制保障,出台实施了《郴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郴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郴州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和《郴州市市级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等文件,确定了“三定三明三到位”债务管控机制,严密防化债务风险。强化督导调度,建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导。 

  二是摸清债务底数,制定化债方案。摸清债务底数,对系统内外形成的债务逐项进行认真清理核实,对债务情况、债务类型、偿还方式和资金来源进行摸底调查,夯实基础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在确保债务数据合法、真实、完整的基础上,锁定债务,健全政府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制定了化债方案,细化年度偿债目标和方案,明确偿债方式及资金筹措渠道。 

  三是强化债务管理,防控债务风险。对政府债务实行严格控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消化存量债务,通过预算安排、借新还旧、发行存量债务置换等方式偿还,严格履行到期债务偿还责任,依法妥善处理隐性债务,防止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和全口径预算管理。坚决执行中、省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相关政策,认真落实“停、缓、调、撤”要求,严格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债务风险评估制度。规范融资举债程序和投融资公司举债行为,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通过对PPP项目全程监控,做好项目运行的预算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转移和对冲风险。合理划分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应承担的风险,减少项目整体风险,实现社会资源有效配置和社会效益的最优化分配。 

  四是筹集偿债资金,提升偿债能力。促进财政增收节支,狠抓税收征管,加强收支统筹,保持财政收支运行稳健。全面开展土地出让、闲置土地及房地产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专项清理,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充实偿债准备金,通过预算安排、土地出让金、当年新增财力等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切实化解债务风险。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全力争取新增债券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防范县级风险。强化常态化督导,今年先后组织5个督查组对县市区开展政府性债务专项督查;组织4个督导组对县市区开展政府性债务专项督导,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培训指导,多次组织全市债务办及平台公司负责人召开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平台公司转型工作培训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县市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的具体意见》,强化对县市区债务工作的指导,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