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0日

来源: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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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郴州市财政局积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强保障,加大资金统筹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加大对精准扶贫的倾斜力度。督促各级财政部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缩一般支出,统筹各方财力,筹措更多财力用于脱贫攻坚领域。2019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80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长16.3%,其中新增农担企业对接贫困户贷款贴息贴保专项600万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吸纳贫困户就业创收。继续安排脱贫攻坚专项资金1.1亿元,支持汝城、宜章、安仁三个贫困县开展脱贫攻坚。

二是强机制,制定扶贫整改创优方案。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逐项分解,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开展整改。围绕全市“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奋力争先创优”目标任务,制定了争先创优工作方案。

三是强调度,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继续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统计分析,撰写2019年全市财政扶贫资金支出情况季度分析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各县市区扶贫资金支出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意见。调度财政扶贫资金支出情况,针对贫困县上年结转支出情况,督促桂东、宜章、安仁县采取有效措施在6月30日前完成上年结转财政扶贫资金支出。

四是强考评,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认真贯彻《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和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要求,扎实做好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数据录入日常基础工作。对照省财政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扶贫资金日常管理工作,落实考评措施,完善相关资料,不断优化资金绩效。

五是强监管,开展专项治理和联点督导。按照市纪委“一季一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该局开展了生态扶贫领域和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会同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情况进行暗访。开展季度联点督导,实地走访北湖区保和乡月峰村、仰天湖乡大塘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核查了解是否存在漏评、错退和返贫及易地扶贫搬迁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