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0日
来源:税政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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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18年郴州市市本级享受
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郴州市慈善总会等5家单位为2018年郴州市市本级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以上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18-2022年,为期5年。
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要求,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时归集和整理好留存备查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应税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2018年郴州市市本级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郴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
2019年7月31日
附件
2018年郴州市市本级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1.郴州市慈善总会
2.郴州市金贵爱心助学基金会
3.郴州市阳光志愿者协会
4.郴州市青爱教育研究会
5.郴州市曾子文化发展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