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企业复工复产 人社“疫”路保障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1日

来源:永兴县人社局办公室

阅读:505次

为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帮助困难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永兴县人社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地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疫情期间稳企业稳岗稳就业政策效应,帮扶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渡过暂时难关。

上门为企业宣传政策

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上门为企业宣传《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稳企稳岗稳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号)、《郴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用工服务保障措施的通知》(郴政办发〔2020〕8号)和《永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就业服务保障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20〕3号等惠企政策措施,累计走访141家企业,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确保参保企业应知尽知。

优化经办流程。运用失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企业,主动采取电话、微信等形式向企业推送《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申请表》及相关信息,告知申报启动时间和申报途径、方法,受理咨询1000余次。

推进政策落实,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缓缴期最长为 12 个月。为保障人员稳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按规定实施稳岗返还,返还标准为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困难企业返还70%。目前,正紧锣密鼓地推送、受理、审核第一批共38家企业的相关信息,预计在3月中旬将返还资金120余万元全部发放到位,为企业送上诚意满满的“大礼包”。